2008年8月14日星期四

捍卫国教,无需叫嚣;宪法鲜明,确保安宁。

由大马律师公会举办的“皈依回教”是马来西亚独立51年民主制度的考验!不知何故,该论坛的名称从“皈依回教:联邦宪法第121(1A)条文”论坛竟然变成“改教”论坛,究竟是谁私自纂改名称?目的何在?传媒应该据实引用哪种名称才算是据实报导?虽然这不是论坛的重点,但却是原本论坛的终点!


其实,“皈依回教”论坛的主要目的是要通过论坛反映一些家庭面对民事法律与回教法律的冲突问题。这已不是新课题,更何况这问题曾经为非土著的回教徒带来许多不必要的麻烦。此外,有一些皈依回教的人士是因为婚嫁、工作环境、改变生活环境、生意上的便利才皈依回教,有些从来都不曾遵守回教徒的戒律。所以,一旦婚姻出现问题而离婚、转换工作环境后、生活上或生意上并没有获得任何协助,他们开始要求脱离回教。这时,问题就出现了,出现在只有回教法庭的法官才可判他们脱离回教。无形中,让回教法庭的法官陷入矛盾的情况!根据以往的记录,一般上,回教法庭的法官都不会判回教徒脱离回教,再加上民事法庭不可审判脱离回教的案件,因此,脱离回教变成难如登天,延伸家庭纠纷的发生。


针对这次的论坛,朝野的政党都应该尊重人民的言论自由,而不应该像人民公正党居林万拉鲁国会议员祖基菲里诺丁为首的56位示威者闯入会场滋事,破坏民主制度,成为国家进步的绊脚石。民联议员的确存有示威双重标准,对于民主的斗争,他们带头掀起一股示威的风气;对于不民主和极端的宗教主义及狭隘的种族思维,他们更是凶神恶煞,俨如私会党挑衅。他们没有理会法律的存在,并不尊重多元种族的感受,只是一味地为搞乱社会秩序,破坏民主制度,让国家政局动乱,让世界各国感觉到我国是非常不稳定的国家。动不动就示威的确影响我国的经济,而且这是民主制度下的“多余”示威,是回教党和公正党在安华补选前显示威力,向人民施淫威。


当国家的制度有问题的时候,我们应该通过会议探讨,寻求方案去解决,朝野政党的议员可通过国会讨论,专业人士如律师也可举办闭门会议探讨,政党可通过其党的会议研究如何代表人民做出双赢的策略。马华公会中委会议详细地讨论过脱离回教的课题,而且还有梁邓忠律师为首的律师团草拟备忘录呈交给首相。理智的探讨才是符合时代的步伐。一起策划双赢办法才是推动我国前进的好策略。


我党三年一度的改选正在进行着,各马华领袖在中央改选来临之际应该以国家课题、执政策略、解决方案等来作为竞选筹码,尤其是有意竞选马华中央高职者,更要以身作则地提出实际的解决问题的方案,促进健康政治文化。这样才可以避免党同志或中央高层领袖在大众面前互挖彼此痛脚,再一次赤裸裸地在大众面前献丑!